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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参展第14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参展第14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教技发厅函[2012]3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工博会)是国务院批准的四大国家级展会之一,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教育部等8部委和上海市政府共同举办。第14届工博会以“科技创新和装备制造业”为主题,定于2012年11月6日-10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我部继续组织全国高校在工博会科技创新展中设立中国高校展区。中国高校展区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承办,有关参展具体工作的实施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承担。

  为加强中国高校展区的领导,今年继续组建中国高校展区组委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中国高校展区的各项参展工作。中国高校展区组委会由我部分管副部长担任组委会主任,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担任副主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分管副主任担任秘书长,组委会成员由部分参展高校校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中国高校展区组展、组商、展区建设和运营、评奖、宣传、接待等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

  请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动员、组织和落实所属高校参展。希望我部直属有关高校积极参展。参展高校要落实负责组织参展工作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落实参展经费,切实做好参展的相关工作。在工博会逐年走向市场化的情况下,经商请工博会组委会同意,继续对高校参展给予优惠(有关参展组织工作的具体事项请见附件1)。

  请各参展高校将参展回执(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认真填写,于5月25日前同时分别邮寄或传真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产学研合作处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产学研合作处

  刘红斌: 010-62510078 传真:010-6251467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邮编:100080

  联 系 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

  叶波: 021-56309782  传 真:021-56627218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路251号(甲) 邮编:200071

  附件:1.第14届工博会中国高校展区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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