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两会”精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组织好“两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从3月下旬起至5月下旬,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多种形式及时组织“两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其中重点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好胡锦涛总书记3月7日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发表的 “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了解
物权法和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并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力投入推进质检工作发展的伟大事业中。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学习活动组织好,做到人员、时间双落实。
2、从3月下旬至5月下旬,各单位要每周用半天时间组织学习。学习中,各单位党组织可采取集中研讨、办学习班、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学习活动。
3、2007年5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学习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精神的具体安排
一、时间:
从3月19日至5月20日,每周安排半天时间进行学习。
二、具体内容:
1、3月19日至3月25日,学习胡锦涛同志3月7日在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发表的 “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和《人民日报》3月5日和3月17日的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