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区)商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于一般案件)
商务 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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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依法查处的 一案, 已经调查终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三十一条、第
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对此,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商务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省(市、县、区)商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于听证案件)
商务 字( )第 号
:
本机关依法查处的 一案, 已经调查终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三十一条、第
三十二条、第
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对此,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商务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省(市、县、区)商务行政处罚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笔录
案 由:
当事人:
陈述申辩人: 案件承办人员:
陈述和申辩地点: 记录人:
陈述和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或盖章):
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省(市、县、区)商务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商务 字( )第 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从事 活动,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 元。
罚款按下列第 项规定方式缴纳:
1.当场缴纳。
2.自即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到 (地址: ),账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提出异议:
1.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议。
2.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作出本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商务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省(市、县、区)商务行政处罚案 件 听 证 通 知 书
商务 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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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单位)的要求,本机关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对 一案举行听证,请届时出席。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在 月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的,按放弃听证权利处理。
请参加人员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如委托他人(1-2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申请听证员回避。
联系人: 电话:
×××商务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省(市、县、区)商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
案件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听证员: 听证主持人:
记录人: 翻译:
案件调查人: 所属部门: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1): 职务: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2): 职务:
工作单位:
其他参加人: 工作单位:
听证记录:
听证员(签章): 案件承办人员(签章):
当事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听证主持人(签章):
年 月 日
省(市、县、区)商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商务 字( )第 号
被处罚人(单位):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依据 的规定,决定给予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地址: ),账号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商务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省(市、县、区)商务行政处罚送达回证
送达机关名称(盖章):
送达文书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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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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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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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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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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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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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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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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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拒收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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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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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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