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图宣教管〔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机构:
为巩固2011年“问题地图”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净化地图市场环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经由测绘地信局、中宣部、外交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保密局等13部门组成的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国开展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损害国家主权、危害国家安全等“问题地图”的查处,重点开展涉及地图的教辅、旅游、引进版等图书、地球仪和互联网地图的治理工作。
现将经13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问题地图”违法违规案件。
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代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损害国家主权、危害国家安全等“问题地图”的查处。重点开展对涉及地图的教辅、旅游、引进版等图书以及地球仪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地图的监管,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案件。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针对涉及地图的教辅、旅游、引进版等图书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漏绘领土、错绘国界线等问题。
(二)开展有损国家主权、安全的互联网“问题地图”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并在各地推广和应用。
(三)加强对地球仪的监管,重点检查地图文化市场和电子商务市场中的地球仪,及时发现未依法编制、送审以及侵权盗版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