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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测管函【20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甲级测绘单位改革创新发展和依法诚信经营,增强行业凝聚力,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2年教育培训计划,我局今年继续开展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负责人轮训工作,现将2012年第一期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4-15日,13日报到。

  地点:江西省井冈山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辅导报告;

  (二)测绘与地理信息前沿技术;

  (三)测绘地理信息安全;

  (四)现代企业经营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每位参训代表需交纳培训费1000元,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本次培训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办,委托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承办。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名额分配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报名,并于5月30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分别传真至我司行业管理处和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李 倩 电话 010-63882217 手机 13120449005

  传真 010-63882233

  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业管理处
  贺建红 电话 0791-86717977 手机 13870682688

  传真 0791-86717900

  附件:
  1.2012年第一期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所在地区

参训单位数

1

北京市

14

2

天津市

2

3

河北省

7

4

山西省

3

5

内蒙古自治区

2

6

辽宁省

5

7

吉林省

3

8

黑龙江省

5

9

上海市

3

10

江苏省

7

11

浙江省

4

12

安徽省

3

13

福建省

3

14

江西省

20

15

山东省

4

16

河南省

4

17

湖北省

7

18

湖南省

5

19

广东省

6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3

21

海南省

1

22

重庆市

1

23

四川省

4

24

贵州省

2

25

云南省

2

26

陕西省

6

27

甘肃省

2

28

青海省

2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

31

西藏自治区

1

合计人数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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