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告文本格式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文件
****(文号) 签发人: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告
国土资源部: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国务院审批。我厅(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如十二五规划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项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地方行业规划建设项目等表述),**年**月,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预审(文号)。**年**月,***(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部门等)批复(或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文号);**年**月,***(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审核单位)批复(或审核通过)工程初步设计(文号)。工程按***(建设标准或规模)建设,总投资**亿元。项目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项目用地部分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部分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有关审核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单位已于**年**月取得***(国家林业局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已于**年**月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矿的(矿种)采矿许可证(证号)。
〔动工用地情况〕经我厅(局)核查,该项目未动工用地(或已动工用地,但未超出**年**月经部同意先行用地范围,或已于**年**月违法动工用地)。
二、申请用地现状
〔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测量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项目用地涉及**县、……和**县等**个县(市、区)的**个乡镇**个村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地(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宗地已登记发证,**宗地未登记发证(说明原因),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三、用地规划计划与落实预审意见情况
〔用地规划计划〕项目用地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已列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未列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应由国家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或按规定安排使用**年度国家下达我省/区/市的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表述为:用地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按规定履行规划调整的论证和听证工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规划修改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等材料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