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群众反映好。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和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和服务对象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各种知识和质检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积极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自觉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维护党的纪律。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载体
总局确定以下五项具体活动为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载体,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可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坚持便于党员参与、注重实效,精心设计和创新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确保“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开展党建制度建设活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规定,在对本单位现有的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制度体系,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和形势不断修改完善、拾遗补缺。同时要把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每前进一步,制度建设就完善一步,党建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就提高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