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深入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7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国工发[2010]14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质检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国质检党组发[2010]6号),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总局党组决定,在全国质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国质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为主题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质检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全国质检系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深入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生机活力,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职、争创一流业绩,努力走在基层组织建设前头的需要;是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促进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质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党组要求,不断将“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