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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办事观念,做到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努力提高法治质检公信力,确保工作规范、方法得当、程序严密、态度文明。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质检工作的满意度。

  (三)增强党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党性观念,牢记党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与新时期质检工作相适应的干部职工队伍。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系统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解决群众需求,提高服务实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国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问题。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回应期待。积极推行惠企利民的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切实推动“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惠民利民便民工程。

  四、丰富活动内容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检系统创先争优工作的重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党建制度建设、纪律教育月、“质量提升、服务先行”、“党员质量示范岗”、“党旗下质检人”学习宣传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三亮、三创、三比、三评”活动。

  (一)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一是亮身份。通过佩戴党徽、设立岗位标示牌,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自觉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先进性意识。二是亮职责。通过设立政务公示栏,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质量示范岗或党员先锋岗、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等形式,激励党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作为,争当窗口文明服务标兵。三是亮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围绕服务人民、服务基层这个重点,结合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修改完善公开承诺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三亮”形式与内容的管理与督查,“三亮”要亮在工作、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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