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政工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认监委直属机关党委,标准委机关党委,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党支部,各直属挂靠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近期,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做好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2012年的公开承诺,要在总结2011年公开承诺经验、抓好承诺事项兑现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丰富内涵、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提升水平。根据《
关于做好“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意见》(国质检党组发[2010]111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承诺内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是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开局之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公开承诺,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人民质检、为民服务、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主题,以“五个好”、“五带头”为标准,以“喜迎十八大,再创新佳绩”、“基层组织建设年”和“践行雷锋精神”等重点活动为抓手,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更加注重结合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更加注重推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力提升产品质量、工作质量、队伍质量,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
二、进一步严格承诺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国质检党组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完善承诺内容、实施承诺备案、做好承诺公开、落实承诺事项、评议承诺效果。
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围绕“单位中心任务是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党组织和党员能干什么”开展讨论,对照“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对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中心工作,认真分析梳理,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发布征求承诺事项的通告、公开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员要主动听取身边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期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