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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认监委、标准委,京区各直属、挂靠单位,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党组织:

  “青年五四奖章”是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首次颁奖。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联合发出通知,开展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为落实工委有关工作要求,同时表彰、宣传总局直属机关先进青年典型,树立青年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在本单位中心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总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团委决定于今年“五四”前后开展“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曾获得本单位或本行业等表彰奖励。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总局直属机关各单位的青年干部和职工。

  二、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推荐人选由各单位提名,每个单位推荐人选1名。要按照民主、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激发工作热情的过程。进行推荐时,要着重考虑2011年以来在总局直属机关各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在此基础上,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团委还将择优推荐优秀青年参加评选“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

  三、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领导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荐意见(500字左右,加盖本单位团组织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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