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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回头看”检查调研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回头看”检查调研的通知
(农办经[20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广东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推动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农办经〔2006〕6号)和《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回头看”检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调研范围

  这次检查调研的范围是2004年以来,农业部评选认定的326个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应随机抽选部分本级评选认定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一并列入检查调研范围。

  二、检查调研重点

  (一)示范单位各项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一是是否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集体财务预决算制度、收入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账户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二是是否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包括:是否定期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年度终了是否进行全面清查;三是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对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管理、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等是否重点进行内部控制;四是在具体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及制度执行过程中,如何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方式方法等。

  (二)示范单位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包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情况、村级日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会计委托代理业务开展情况、财务处理流程规范情况、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开展情况、财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农村审计监督情况和会计电算化开展情况等。

  (三)示范单位推进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包括:示范单位日常业务开展运行情况、示范带动效应和取得的成效;推进规范化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体会及典型案例;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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