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办资字〔2012〕88号)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核查)是建立健全全国营造林质量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核查结果是考核评价各地营造林质量和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2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核查任务
2012年综合核查的任务是,以全国林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对全国及各项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实绩和成效进行核查,内容包括:
(一)2011年度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完成面积、作业质量和管理情况的实绩核查。
(二)2008年度人工造林保存状况,2006年度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成效核查。
(三)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标准,依据省级复查结果,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实绩和成效核查。
二、工作组织和任务分工
综合核查工作在我局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司)组织我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各直属院)具体承担。在任务安排上,由各直属院承担本监测区的核查任务,9月底提交核查成果。
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综合核查的配合工作,提供核查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并做好廉政纪律监督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直属院要按照标准、组织、核查、评价“四统一”的工作原则,统筹协调核查组织工作,确保一次进点、一次完成。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方案和工作规范,加强技术培训、外业调查、内业统计、成果汇审各环节管理,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核查任务。
(二)增强宏观服务功能。各直属院要坚持服务林业“双增”目标、服务科学发展的宗旨,积极反映各地在贯彻落实《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确保实现“双增”目标方面采取的新措施、新机制,强化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营造林分析评价,突出综合核查宏观服务功能。
(三)提升核查技术水平。要积极推进地理信息、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的集成应用,提高核查高新技术含量,逐步建立外业核查小班图形库,探索与林地资源“一张图”管理、全国森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等工作相衔接的技术途径,努力提高综合核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工作。各直属院核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工作十项纪律》等廉政、纪律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各直属院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单位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政信息卡反馈制度的执行力,公布各直属院党办、纪检和我局资源司的监督电话,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