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首批人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共建体育院校:
为加强体育系统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总局领导批准,闫琪等109人(名单附后)被确定为“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首批人选,现予以公布。
选拔“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并进行针对性的培养,是落实《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实施“体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以重点扶持、高端引领带动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从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高度,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针对培养对象的培养措施和机制,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培养和使用工作。要通过采取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接受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积极引导培养对象在专业技术第一线发挥作用,抓好培养对象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加强培养对象的考核管理等积极措施,切实加大培养力度,为培养对象的锻炼、成长、成才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在认真做好针对培养对象的各项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首批人选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首批人选名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39人)
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闫 琪、刘 勇
河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何文革
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董建国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陆 红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殷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