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站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批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站”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请示》(深市监认字〔2011〕9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来文所附资料中所述的“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站”放置在银行营业厅,为顾客提供人民币等货币相关知识的自助查询服务,其内部结构主要包括显示部件、开关电源、主板、硬盘、3G上网卡等部分,由此可见,此产品同时具有CCC目录内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显示器)和电信终端设备(3G上网卡)的功能,为CCC目录内多种产品的组合体,即多功能产品,符合我委2008年4号公告提及的自助终端的范畴,应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