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根据我委2011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要求,地方质检部门共派出7259人次,检查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3590家,涉及各种认证产品4889个,共发现涉嫌违规行为106起(处理结案54起),占受检企业总数的2.9%。从涉嫌违规行为的种类来看,主要是:一是认证机构未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28起,占涉嫌违规行为的25%;二是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26起,占涉嫌违规行为的23%;三是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20起,占涉嫌违规行为的18%。从涉嫌违规行为的认证种类分布来看,有机产品32起,占3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23起,占22%,绿色食品19起,占18%。
经过几年的监管,各地质检部门在食品农产品认证日常监管中已形成了制定监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程序,定期召开监管工作专项会议,加强培训,案件调查等工作机制和方法,也形成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监管经验,如:天津市、辽宁省质监局加大对流通领域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主动向大型商场、超市宣传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证书使用和鉴别知识,浙江、北京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把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与食品出口备案、进口食品管理等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进口有机产品的监管;北京市、黑龙江省、江苏省质监局等十个质监局在质量月期间举办“有机宣传日”活动,苏浙沪三地联动,区域合作,协同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四川省对有机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个排查;江西省质监局将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与质量兴省、江西名牌产品评选认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等。这些工作都为探索食品农产品认证长效监管机制,做好做实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4. 部署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根据社会各界反映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违规认证、咨询、数据不可查询等问题,组织各级质检部门结合“双打”专项行动和“质量月”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销售场所的“拉网式”监督检查工作。各认证机构对所有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认可中心对所有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进行了认可突击检查,认证认可协会补充了认证人员知识技能及职业道德要求,提高准入门槛,肃整认证人员队伍。根据媒体反映问题和国务院和总局领导批示要求,组织相关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认证机构,对77家有机螃蟹生产企业和2055个螃蟹销售场所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撤销、暂停了6家企业的认证证书,立案查处20个涉嫌假冒有机螃蟹案件。23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完成了对3700家获证企业的现场突击检查,已撤销、注销认证证书421张,暂停认证证书285张,要求371家企业限期整改。
(三)关于促发展
1.积极推动黑龙江、陕西乳制品企业GMP、HACCP认证试点,重振乳业信心。于2009年、2010年分别在黑龙江、陕西组织开展了乳制品企业GMP、HACCP认证试点活动。试点企业在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员工食品安全意识、整体产品质量水平方面都有明显提升,推动了我国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的提高。
2.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认注[2011]34号)要求,在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北京、江西等13个省市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初审推荐,首批授予四川省西充县、福建省安溪县等11个县市“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市”荣誉称号。
3.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服务我国经济发展。组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技术工作组”开展“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的GLOBALGA V4.0版标准和规则的研究,继续保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结果与GLOBALGAP认证结果的互认。在“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的技术支持下,加强与欧盟的对话与交涉力度,积极争取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结果受到欧盟承认。组织相关认证机构专家,认真研究“全球食品安全行动倡议(GFSI)”组织相关技术要求,成功签署《国家认监委与与全球食品安全行动倡议组织合作谅解备忘录》,努力推动中国HACCP认证结果的国际采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