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销价格。国债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六、应急流程
招标系统客户端出现技术问题,国债承销团成员可以在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发行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将内容齐全的“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应急投标书”或“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传真至国债登记公司,委托国债登记公司代为投标。应急投标时间以国债登记公司收到“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应急投标书”或“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的时间为准。应急投标截止时间为当期地方债投标截止时间,债权托管应急申请截止时间为当期地方债债权托管截止时间。
如招标系统中心端或通讯主干线运行出现问题,财政部可以在招标截止时间后延长应急投标时间半小时。
具体参照《
财政部关于加强2012年记账式国债应急投标管理的通知》(财库[2012]3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承销团成员在2012年地方债发行投标中,未达到最低投标量或最低承销量的情况累计达到4次的,将不得继续参与2012年地方债发行招投标。承销团成员承销2012年地方债情况,将作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当期地方债发行文件为准。
(三)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12年12月31日。
附1: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应急投标书
业务凭单号:A01
财政部:
由于国债招投标远程终端系统出现故障,现以书面形式发送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应急投标书。我单位承诺:本应急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有与系统投标同等效力,我单位自愿承担应急投标所产生风险。
投标方名称:
自营托管账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债券代码: 【要素2】
投标标位( %)
| 投标量(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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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位1 【要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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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量【要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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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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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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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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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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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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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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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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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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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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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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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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