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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的通知
(工信规〔2012〕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请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规〔2012〕37号)要求,各示范基地已上报2010-2011年发展情况的数据和文字材料,经审核,发现部分上报数据存在偏差较大和报送不完整等问题。

  为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的跟踪与分析,提高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做了修订。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示范基地认真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报2009-2011年数据,经你委(厅)审核后,于5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5月31日前将正式函件报送我部(规划司)。

  联系电话:010-68200350,010-68205112;
  电子邮箱:sfjd@miit.gov.cn,lili_ghs@miit.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

  示范基地名称:                                             
  主体园区或主要集聚区名称:                           
  填报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     传真:    
序号项目指标名称计量单位2011年2010年2009年2011年同比增长%2010年同比增长%
1一、总体发展水平1.1销售收入亿元     
2 其中:示范产业亿元     
31.2工业总产值亿元     
4 其中:示范产业亿元     
51.3所有产业增加值亿元     
6 其中:工业增加值亿元     
 1.4全部企业数量     
7 其中:示范产业企业数量     
8   其中: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数量     
91.5进出口额亿美元     
10 其中:出口额亿美元     
111.6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12 其中:技术改造投资亿元     
15二、经济效益2.1税金总额亿元     
162.2利润总额亿元     
17三、创新能力3.1研发投入万元     
183.2有效发明专利数量     
193.3示范产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数量     
20四、集约程度4.1历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214.2已建成土地面积公顷     
22五、节能环保5.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235.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245.3工业“三废”排放全部达标企业数量     
255.4用电量亿千瓦时     
26六、人力资源利用6.1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万人     
276.2研发人员数量     
28七、质量管理7.1采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     
29八、安全生产8.1一年内发生一般或较大事故     
308.2一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     
31九、“两化”融合9.1大中型企业数量     
32其中:使用数字化设计工具企业数量     
339.2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     
34十、公共服务体系10.1公共服务平台     
35 其中: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     
36十一、政府支持11.1所在地政府专项支持资金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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