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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012年本省(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以防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万台设备事故率持续下降、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下降9%为目标,履职尽责,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围绕上述要求,201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抓质量
  (一)提升安全质量监管水平。
  1.运用好综合质量监管手段。各地要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积极参加“质量月”、“3.15”质量维权日等活动;努力将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纳入质量兴省(市、县)、政府质量奖等质量推进活动的内容中,配合质监执法部门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双打”等活动。
  2.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统计和分析工作。进一步改进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统计指标,开展设备监检一次合格率的统计,对安装远程监测系统的电梯开展故障统计试点;结合监检案例和事故情况,加强省、市两级年度、季度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并向本级政府报告。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诚信建设。紧密结合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快整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信息,重点推进电梯维保单位、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气瓶充装单位“黑名单”的公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质量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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