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
(质检办特〔2012〕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总局定于2012年3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会期2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总结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队伍建设措施,部署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
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电话:010-68498888)。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局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分设的,各派1名)。
四、其他事项
(一)2012年3月21日全天报到,报到当天安排接站。
(二)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2年3月19日前报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杨吉生; 电 话:010-84241850;
手 机:18611172755; 传 真:010-84242509。
附件:会议回执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会议回执
参会单位(全称)
| |
通讯地址(详细)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到达日期/时间
及车次/航班
| 是否
接站
| 返程日期/时间
及车次/航班
| 是否
送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