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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就函〔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残疾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他们的精神风貌,决定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以下简称“励志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全国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36名,从中产生“励志奖”获得者10名,其余26名候选人获得提名奖(各地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励志奖”候选人应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学校二等以上优秀奖学金;

  4.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三、奖励办法

  授予“励志奖”获得者荣誉证书,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获得“励志奖”提名者,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励志奖”获得者不兼得提名奖励。

  四、评选推荐程序

  1.每所普通高校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省级残联。

  2.省级残联、教育工作部门和团委按照所分配候选名额,共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其登记表及电子版报至 “励志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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