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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一期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一期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2〕137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做好《保险稽查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贯彻落实工作,我会决定举办专题培训,现将第一期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总体安排

  第一期培训共分4班,有关安排如下:

  (一)第一班:部门负责人培训班

  1.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17日(周三至周四),为期2天,5月15日报到。

  2.内容:《指引》第1-5号的基本内容及贯彻落实的要求。

  3.参训人员: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合规(或风控)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二)第二班:第1-3号指引培训班

  1.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周三至周五),为期3天,5月29日报到。

  2.内容:《指引第1号:基本手册》、《指引第2号:财务分册》、《指引第3号:公司层面内部控制分册》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

  3.参训人员: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人员2人。

  (三)第三班:第4号指引培训班

  1.时间:2012年6月中旬,为期2天。

  2.内容:《指引第4号:人身保险业务分册》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

  3.参训人员: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人员3至5人(有20家以上分公司或年保费200亿元以上的公司应派5人,其他公司3人)。

  (四)第四班:第5号指引培训班

  1.时间:2012年6月下旬,为期2天。

  2.内容:《指引第5号:资金运用分册》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

  3.参训人员: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人员2至3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资金运用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公司应派3人,其他公司2人)。

  二、其他事项

  中国保险学会负责承办培训工作,并将于每次培训班前单独发送会务通知,明确地点、时间等具体事项。请各公司按照本通知及中国保险学会会务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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