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次会议入住宾馆较多,局级以下参会人员收到本通知后,及早主动与指定宾馆联系(含元辰鑫宾馆),入住前确定好宾馆,以免到京后出现不必要的周折。本次会议食宿费用由总局支付,未在总局指定宾馆入住就餐的人员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所有参会人员4月17日9:00前进入总局,9:15前入场完毕。
(二)请所有参会人员单位于4月13日下午4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传真至科技司,回执样式见附件2。联系人及电话:梁波,82262187,13681239435;姜勇,82262200,13426193619;传真:82260314(周末传真请用此号码),82260217, 82260218, 82260518, 82262293。
(三)请京外参会人员于4月16日在各自联系的指定宾馆报到。
(四)请参加颁奖的人员于4月16日下午3时到总局五层会议厅进行颁奖彩排。具体参加颁奖人员总局科技司另行通知。
(五)参会代表凭会议代表证或本会议通知及身份证进入总局,京区驻总局以外单位的参会人员凡乘车的,需凭会议专用车证进入并在总局南侧地面停车场中央“会议专用停车区”停放车辆。
附件:1. 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暨科技表彰大会指定宾馆
2. 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暨科技表彰大会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暨科技表彰大会指定宾馆
1. 北京元辰鑫国际酒店
电话:010-8225035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 ,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C座内)
2. 山东宾馆
电话:010-820022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七省大院)
3. 雪松宾馆
电话:010-8200006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七省大院)
4. 赣人之家宾馆
电话:010-820039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七省大院)
附件2: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暨科技表彰大会报名回执表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民族
| 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已确定的指定宾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