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办农水[2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12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巡查,明确节日期间水源巡查责任人,强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源安全。
二、做好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必须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三、加强供水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使重点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加强供水管线的巡查和维修,确保运行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供水应急预案,做到方案切实可行,备件备品齐全有效,应急保障责任到人。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故,确保水量、水压、供水范围、供水时间等满足群众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