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点设置。
根据拟参加今年引航员考试的情况,为引航员参加培训和考试提供便利,方便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在大连和上海设立海港引航员统考考点,在南京设立内河引航员统考考点。拟参加8月份考试的海港引航员,到大连考点参加考试;拟参加12月份考试的海港引航员,到上海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务、报名、资历审核与发证
(一)考务工作。
海港引航员统考的考务和适任评估工作分别由辽宁海事局和上海海事局负责;内河引航员统考的考务和适任评估工作由江苏海事局负责。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发证。
各直属海事局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条件,负责本辖区内引航机构的考试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和发证工作。
请各直属海事局将本辖区参加海港引航员考试的引航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属引航机构、引航员任职资历,在培训开班前5日报相关考点所在直属海事局并抄报我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1:2012年全国引航员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类别
| 培训地点
| 开班时间
| 备 注
|
海港引航员
| 大连海事大学
| 5月22日-8月5日
| 实操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
上海海事大学
| 10月8日-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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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引航员
| 武汉理工大学
| 5月22日-8月5日
|
10月8日-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