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举办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政法便函[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部党组《关于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交党发[2012]12号),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推动交通运输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和职工队伍素质,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根据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
关于印发2012年度部办干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交科技发〔2012〕86号)的要求,定于在湖南长沙举办一期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及其一级直属单位、部属各单位和中央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文化建设的有关人员;
(二)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文化品牌及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单位负责文化建设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2012年6月14日至16日,6月13日报到,地点:长沙兴威华天大酒店(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二环二段306号)。
三、培训内容与师资
(一)拟请中共中央党校或中央党史研究室专家教授主讲《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拟请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主讲区域经济与文化品牌建设和国民文化素质;
(三)拟请行业内专家教授对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进行宣贯解读、讲解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及文化品牌建设实践。
四、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