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涉旅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涉旅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旅办发〔201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2月18日,云南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团租用的云南石林兴利达旅游公司旅游大巴,在杭瑞高速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境内发生单方事故,当场造成9人死亡、24人不同程度受伤。

  4月22日,上海享达旅行社旅游团租用的上海市南汇益流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的旅游大巴,在江苏省苏州常熟境内高速公路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

  此外,广西、陕西、湖南、山西等地也发生多起涉旅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1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旅游包车的就有4起,占36.4%,国家旅游局接各地报送的涉旅道路交通事故也已达9起,累计造成33人死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9%、371%,涉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宣传教育培训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一些驾驶员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突出反映旅行社在用车环节存在审核不严、监督不力、防范不强、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为坚决有效遏制重特大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涉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级旅游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和公安部、交通部、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涉旅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积极主动会同公安、交通、工信、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针对涉旅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强化联合监管和综合治理。一是推动建立信息沟通和信息披露制度,共享旅游包车运营资质、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员信息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等信息,提高旅行社企业用车安全审核和行车安全评估能力;二是推动行业协会开展合作,联合推动《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实施,引导提高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针对旅游用车的特点,积极推动完善旅游客车生产标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完善安全设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