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续表

总耗电量(千瓦时)

总耗水量(吨)

总供热量(吉焦)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其中

购热量

其中

购热量

7

8

9

10

11

12

13

14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供热公司、热电厂或自有锅炉房产权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30日前;
  3、热源类型应填写1~6数字代码,其中1表示燃煤锅炉, 2表示燃油锅炉, 3表示燃气锅炉, 4表示电锅炉, 5表示热泵系统, 6表示热电联产;
  4、能源种类C(计量单位D)应填写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千克)、人工煤气(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或柴油(千克),其中对应热源类型4、5、6不需填写此栏目中的内容;
  5、总耗电量是指用于锅炉房动力设备的电力消耗量,其中对应热源类型“4”、“5”的能源消耗总量也在此栏目中填写,对于热源类型“6”不需填写此栏目内容;
  6、对应热源类型“6”在总供热量(11、13栏)内只填写直供量;
  7、购热量(12、14栏)是指供热单位从其他热力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购入的热量;
  8、本表逻辑审核关系:2栏≥3栏,11栏≥12栏≥,13栏≥14栏;
  9、表中1~14项数据取整数。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4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号
  有效期至: 2014 年 3 月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详细名称:
  填报单位:
  20  年/两年报

能耗统计建筑详细名称

建筑代码

所在街道  (城关镇)

供热(供冷)面积
  (平方米)

 

燃料情况

按热计量

收费的面积

(平方米)

种类

燃料热值

(千卡)

A

B

C

1

2

D

3


  续表

燃料消耗量

集中供热(冷)量

(千焦耳)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E

4

5

6

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或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30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
  3、能耗统计建筑详细名称A、建筑代码B、所在街道(城关镇)C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
  4、能源种类D(计量单位E)应填写电(千瓦时)、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千克)、人工煤气(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柴油(千克)或燃料油(千克);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栏≥2栏;
  6、表中1~7项数据取整数。

  (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5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号
  有效期至:2014 年 3  月
  填报单位: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所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合计

未执行

50%

65%

65%以上

A

B

C

1

2

3

4

5

建筑总量(建筑面积)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

中小型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平方米

301

 

302

303

304

30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30日前;
  3、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栏=2栏+3栏+4栏+5栏,301项=302项+303项+304项+305项;
  4、表中301~305项取整数。

  (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6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号
  有效期至:2014 年 3 月
  填报单位: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综合改造

部分改造

A

B

C

1

2

3

建筑总量(建筑面积)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

中小型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平方米

301

 

302

303

304

30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管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2、本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的4月30日前;
  3、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栏=2栏+3栏,301项=302项+303项+304项+305项;
  4、表中301~305项取整数。

  (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表  号:城镇节能基 7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号
  有效期至:2014 年 3 月
  填报单位: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A

B

C

1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301

 

 

 

应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303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千瓦

304

应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5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千焦耳

30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30日前;
  3、表中301-306项取整数。

  (八)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表  号:城镇节能综 1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20号
  有效期至:2014年 3  月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两年报

所属行政区名称及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

合计

 

写字楼

建筑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

建筑

其他建筑

A

B

C

D

1

2

3

4

5

6

按街道(城关镇)行政区

排列

总栋数

10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续表

中小型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合计

写字楼

建筑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

建筑

其他建筑

合计

低层建筑

多层建筑

中高层和高层建筑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