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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建办科[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我部组织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经报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以下简称统计调查工作)是实施建筑节能行政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已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能源消耗状况和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科学制定建筑节能规划、政策、标准,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制定建筑节能目标、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贯彻和实施《报表制度》,全面推进统计调查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

  《报表制度》明确我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分省市两级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报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规范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本地区统计调查工作分工和相应的职责,有效保障统计调查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三、认真抓好统计数据审核与分析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管,采取逐级审核的方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完整,同时要对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数据进行定期检查与抽查,并设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编写《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及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析报告要深入、客观。

  四、建立统计调查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将统计工作执行情况作为建筑节能专项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内容应包含统计资料的上报时间、填报质量,以及分析报告编写质量。

  五、统计报表报送时间要求

  《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两年报。2011年度和2012年度各相关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分别为2012年8月31日前和2013年4月30日前。

  我部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统计调查工作的日常管理。《报表制度》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或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胥小龙、张福麟

  电话:010-58934548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刘海柱、丁洪涛、张小玲

  电话:010-58933101、58933102

  E-mail:nhtj@mail.cin.gov.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审批
2012年3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总说明
  第一部分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一、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二)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三)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
  (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
  (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八)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九)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十)城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十一)城镇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十二)城镇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十三)城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十四)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综合表
  (十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综合表
  (十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综合表
  (十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综合表
  四、主要指标解释
  五、附录
  (一)台帐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台帐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
  (二)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部分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二)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四、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总说明

  一、为全面掌握我国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及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原《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10〕3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信息统计的部分城市,形成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方和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免与国家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报表制度的内容,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包含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两部分内容。
  1、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包括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和建筑节能信息四方面内容。其中建筑节能信息包括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建筑等三部分内容。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内容为居住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商品能源的消耗量。
  四、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
  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
  各类民用建筑,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的锅炉房(热电厂、热力站)、制冷站;
  当年新增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建筑。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计对象为居住建筑。
  五、统计范围
  针对本报表制度中不同统计内容,统计范围分为全国城镇和农村范围内。
  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
  全国城镇范围,即县城关镇以上(含城关镇)的镇乡级区域。其中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信息统计范围为全国79个城市;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的范围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其中实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信息统计的79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 、秦皇岛 、唐山(河北),太原 、大同 、临汾(山西),呼和浩特、赤峰 (内蒙古),哈尔滨 、大庆 、齐齐哈尔(黑龙江),长春 、吉林 、松原 (吉林),沈阳 、大连 、丹东 、本溪 (辽宁),济南 、青岛 、淄博 、东营 (山东),南京 、无锡 、常州(江苏),合肥 、铜陵 、马鞍山 (安徽),杭州 、宁波 、绍兴 、舟山(浙江),福州 、厦门 、莆田 (福建),南昌 、新余 、景德镇 (江西),郑州 、鹤壁 、南阳(河南),武汉 、襄樊 、宜昌 (湖北),长沙 、株洲 、湘潭(湖南),广州 、深圳 、东莞 、佛山(广东),南宁 、柳州 、梧州 (广西),海口 、三亚 (海南),昆明 、丽江(云南),贵阳 、六盘水(贵州),成都 、绵阳(四川),拉萨(西藏),西安 、咸阳 、宝鸡(陕西),兰州 、张掖 、甘南藏族自治州(甘肃),银川 、吴忠(宁夏),西宁 、格尔木(青海),乌鲁木齐 、库尔勒(新疆)。同时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综合考虑城市规模、气候区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选择可代表本地区民用建筑能耗实际状况的地级城市作为调整对象,并可在保证完成所规定城市统计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统计范围,调整或增加的城市名单应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的15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
  79个城市(同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信息统计的城市范围)农村范围内(县城关镇以下的镇乡级区域)。
  六、统计方式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1、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建筑节能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计采取抽样统计方式。
  七、本报表制度包括八类报表。
  其中第一部分“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包括七类报表:
  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表、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表、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表、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表、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表、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表,以及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表。
  第二部分“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仅含有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表。
  八、报表形式
  本报表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其中基层表由本报表制度所指定的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填报,综合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基层表有两类指标,一类为必填指标(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部分),另一类为选填指标(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部分)。其中必填指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填报,选填指标不要求统一填报,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布置,并且基层单位必须同步执行,选填指标在报送期后要逐步完善。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九、填报方法
  1、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填报《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城镇民用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2、村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填报《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报表》
  十、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为年报或两年报。各报表的报送要求和报送方式按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可在本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或补充所需指标,但不得打乱本报表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也不得改变统一的编码。
  十二、本报表制度自2011年年报开始起执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一、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1、统计内容
  本部分反映城镇民用建筑能耗、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以及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2、统计范围
  全国城镇范围,即县城关镇以上(含县城关镇)的镇乡级区域。其中实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信息统计的范围为79个城市,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的范围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3、统计方式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建筑节能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4、报表形式和填报方法
  本报表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由本部分附录(二)中指定的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填报,综合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5、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信息统计内的报告期为两年报,其他统计内容报告期为年报。
  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次年的4月30日前,两年报的报送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和报送时间的要求,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综合表及基层数据库。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城镇节能

基1表

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次年4月30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两年报

79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定的街道(城关镇)中的所有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2012年

8月31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基2表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

同上

次年4月30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两年报

79个城市范围内抽样确定的街道(城关镇)中的样本建筑

2012年

8月31日前

计算机软件

城镇节能

基3表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

年报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范围内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的热电厂,以及供热能力在7兆瓦及以上的锅炉房

北京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次年4月30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基4表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

年报

为全国城镇范围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同上

1

两年报

为79个城市范围内样本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

同上

2012年

8月31日前

计算机软件

城镇节能

基5表

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

同上

次年4月30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基6表

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同上

同上

1

城镇节能

基7表

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成竣工验收、并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

同上

同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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