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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201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第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同比继续下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进入4月以来,接连发生了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7日17时22分,一辆个人所有的号牌为“辽B2279W”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7人,实载25人),运送24名绿化植树的农民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开往花园口经济区,当车辆行驶至大连市保税区县道夏金线1公里400米处时,车辆驶出路外,坠入道路右侧深20米的沟内,造成14人死亡、11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所驾车型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行经事发路段时超速行驶,造成车辆失控。

  4月12日6时35分,一辆个体经营的号牌为“皖L60670”的少林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4人),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张庄寨镇开往萧县县城,当车辆行驶至萧县311国道58公里930米处时,越过道路中央分割线,与对面开来的一辆个体经营的号牌为“豫N60023”的满载细砂的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4人死亡、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在会车时违法占用对向车道。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上述两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该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非法违规现象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迅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4月17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迅速部署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落实对7座以上客车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严查、严惩的工作态势。各地区要统一协调,研究提出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有效措施,尤其要对辖区中型、大型非营运客车进行摸底排查,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杜绝非法营运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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