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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铜岭铜矿遗址围墙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铜岭铜矿遗址围墙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477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铜岭铜矿遗址防护围墙、围栏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厅字〔2011〕4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所报《铜岭铜矿遗址防护围墙设计方案》和你厅意见。
二、
铜岭铜矿遗址围墙建设项目应在确保遗址本体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围护范围和工程量,补充围墙散水详细设计图,以及排水沟与围墙间的泛水说明,以利排水。同时,管理用房外观及围墙建设形式应注意与遗址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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