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规财函〔2012〕401号)
在京部属(管)单位:
现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12〕86号)和《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12〕69号)转发给你们,请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保证学习时间。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1.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