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点项目
(一)统计报表。
此次试点工作需填报3类报表:
1.《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ZJA表)(ZJA表样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
2.《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表)(ZJB表样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
3.《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分析报告》(分析报告编制指南见附件3)。
(二)统计指标。
统计报表涉及的统计指标包括22项绝对数指标和16项相对数指标:
1.绝对数指标。
从业人员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应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实际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应在岗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实际在岗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情况、检测点数、达标点数、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新改扩建项目数、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数、新增职业病人数、累计职业病人数。
2.相对数指标。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警示标识设置率、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在岗职业卫生培训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万名工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万名工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检测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职业健康检查率。
四、统计上报方式和时间
(一)上报方式。
试点地区市(地)级安全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的试点企业上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ZJA表),编制本辖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表),一并上报至省级安全监管局。
试点地区省级安全监管局编制本地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表)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分析报告》,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以下简称统计司)。
试点企业可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网络上报或人工填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ZJA表)两种方式上报;试点地区省、市(地)级安全监管局均使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系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