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要求
“双百”活动是一项促进全党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的全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百”活动组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保持“双百”活动的高层次定位,把活动进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双百”活动的核心任务,增加中心组成员与法学专家的互动交流。同时,加大进党校、进高校的组织力度。要本着贴近实际、突出实效的原则,精心筹划组织“双百”活动“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活动,确保“双百”活动向基层延伸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法学家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双百”活动中来,使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宣讲、调研的过程中接触实际、了解社会,提高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提高宣讲实效,全国组委会将在今年适当时机组织一期“双百”活动法学家宣讲观摩交流活动,互相交流宣讲内容成果,借鉴宣讲经验。交流论文成果将汇集成书发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部负责组织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报告会;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校的报告会;教育(高校)工委负责本地区高校的报告会;司法厅(局)协助政法委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组织工作,落实场地、人员;法学会协助其他五个部委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具体组织和后续宣传工作等。
2、“双百”活动“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活动向基层延伸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百”活动组委会负责,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将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大对自行组织“双百”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活动向下延伸,深入基层和一般百姓之中。
3、要增强“双百”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各级干部和群众的不同需要和地方实际,参考方案中所列宣讲主题,确定报告会各场次的具体题目。同时,要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及宣讲方式,可采取报告会、座谈讨论、问答交流、研讨互动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进行;一些重要专题报告会尤其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理论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原则上都要利用电视直播、党建远程教育网、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现场直播并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收看,扩大受众面,提高社会效益。
4、各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当地宣传部负责。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带动当地法治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5、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将适时组织调研组赴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调研,了解当地法治建设现状、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宣讲场次安排以及相关宣传工作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