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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28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二)

序号

发动机型号

最大净功率

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型式核准限值

新生产车检测、生产一致性检查、在用车检查限值

3-2

F3BEE681A*Z

350

0.75

1.25

3-3

F3BEE681B*Z

313

0.78

1.28

3-4

F3BEE681C*Z

283

0.77

1.27

3-5

F3BEE681D*Z

255

0.87

1.37



  附件4:
  公告变更

  经审核,同意企业对已发布国家环保公告进行变更、撤销的申请,特此公告,详见附录:
  附录一:生产企业名称变更
  附录二:生产企业地址变更
  附录三:零部件企业名称变更
  附录四:商标变更
  附录五:国Ⅳ车(机)型型号撤销

  附录一:生产企业名称变更
  1、以下机动车生产企业对名称提出变更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下机动车生产企业以新名称进行达标车型的申报,这些企业已列入“环保公告”的所有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及车型企业代码随之更改。详见表1-1生产企业名称变更。
  表1-1生产企业名称变更

序号

变更前企业名称

变更后企业名称

1

长沙中联四星客车有限公司

大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湖北楚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3

江西消防车辆制造厂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4

柳州五菱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

上海浦东一汽青岛专用车厂

上海浦东一汽解放专用车有限公司

6

厦门厦工宇威重工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7

浙江美通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8

河南川光金达实业公司

河南中光学神汽专用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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