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每个工种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5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由所属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奖杯和荣誉证书。
(2)对每个工种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6至20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3)对每个工种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优秀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2.学生组
(1)对每个工种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奖杯和荣誉证书。
(2)对每个工种全国决赛中获得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3)对每个工种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优秀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二)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有关办法,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获前10名的选手将进入集训,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荣誉证书,但不享受国家级竞赛的奖励政策。
各赛区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赛区具体奖励办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尽快成立本赛区组委会,并于5月31日前将本赛区组委会成员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各赛区组委会要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生产和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七、联系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联系人:徐胜帝、杨学娟
电话:010-83138772、83138770
传真:010-83138770
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联系人:刘毅勇、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