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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和参与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中心年度检查和阶段评估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将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撤销“2011协同创新中心”。
  六、其他
  “2011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评审认定办法、绩效评价办法等另行发布。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类型:

  XXXX协同创新中心
  实 施 方 案(试行)

  主管部门(公章):
  牵头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O一  年 月 日

  信息表

中心名称

 

中心类型

□科学前沿    □文化传承    □行业产业    □区域发展   

推荐部门(可多个)

 

牵头

单位

情况

单位名称

 

牵头人

姓名

 

年龄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

参与

单位

 

 

 

 

 

 

培育

组建

情况

 

包括:协同创新体构建与分工、已开展的机制体制改革、资源汇集与获得的支持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限500字内)

 

起止时间

 

下阶段

主要

任务

包括:新的机制体制改革重点、可新增资源与支持情况、人才引进与聘任以及主要研究计划等(限500字内)

拟申请国家

政策与专项

经费支持计划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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