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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十二)深化行业后备人员建设
  加强行业协会、税务师事务所与财税类大专院校的沟通合作,共同探索税务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和方法。支持开设注册税务师专业方向的院校应用型学科建设和教材开发。推动注册税务师专业方向院校开设涉税司法鉴定、税收筹划、税务会计、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等课程,鼓励在税务师事务所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推广注册税务师方向的“订单式”人员培养模式,解决行业人才短缺和培养滞后问题,促进行业发展。
  (二十三)推进行业考试制度完善
  深入推进注册税务师考试制度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基础上,加强与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调整、完善考试相关制度,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考试加入到注册税务师行业中,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八、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二十四)建立完善协会服务支持体系
  --加强协会自身体系建设。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民主决策机构的工作机制,完善会员民主参与行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会员约束和奖励机制。加强协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和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自律制度体系。完善会员制度,丰富会员种类,扩大行业影响;完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评定制度,探索评定后综合利用途径和效率;完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提高行业数据归集准确度和利用率;完善诚信执业评价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建立理论研究支持体系。通过组建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专家、业内专家、院校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就行业发展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系统开展理论与实证研究,为行业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为行业立法提供理论支持。
  --健全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中税协网校培训平台建设、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行业人才档案管理途径,增强协会服务会员能力。
  (二十五)充分发挥协会沟通协调职能
  --要充分发挥协会沟通协调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会员建言献策,举办论坛培训,赠阅会刊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行业情况,反映会员诉求,促进有关部门对行业的了解,为注册税务师拓展业务搭建平台,争取有关部门对行业业务拓展的支持。
  --要发挥贴近行业、反应灵敏的优势,完善以会员为中心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强化服务会员意识,增强服务会员能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二十六)加快推进行业党组织建设和行业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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