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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卫办发〔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行业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及卫生部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安排,卫生部决定,2012年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任务,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追求和精神动力。当前,深化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构建、培育和弘扬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对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自觉从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深刻理解做好本职工作与落实医改任务、实现医改目标的密切关系,激发社会责任感,更加主动地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推动改革,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国医疗卫生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大讨论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确保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概括凝炼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形成卫生工作人员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风尚,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提升整体素质,为推进深化医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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