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江苏新恒基重工有限公司开展AP1000项目镍基合金管配件制造活动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江苏新恒基重工有限公司开展AP1000项目镍基合金管配件制造活动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2]63号)


江苏新恒基重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AP1000项目镍基合金材料管件制造的申请》(新恒基〔2012〕第0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已经具备了从事AP1000三门、海阳项目蒸汽发生器给水环用镍(Ni)基管配件的制造能力,并考虑到AP1000依托项目工程进度需要及国内持证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局同意你公司开展上述设备的制造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