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449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中华财险发〔2012〕199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2月10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的以下修改:
一、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00万元。
二、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1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时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其中向发起人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3,5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2.3334%;向发起人新疆华联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6,0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7.3333%;向发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七团发行5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3333%。
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者名称
| 出资情况
|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
货币
| 净资产
| 合计
|
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38,740,506.39
| 496,259,493.61
| 1,235,000,000.00
| 82.3333
| 2006.6.29
|
新疆华联投资有限公司
| 260,000,000.00
| | 260,000,000.00
| 17.3333
| 2006.6.2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七团
| 5,000,000.00
| | 5,000,000.00
| 0.3333
| 2006.6.29
|
小计
| 1,003,740,506.39
| 496,259,493.61
| 1,500,000,000.00
| 1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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