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员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所在企业推荐、省级主管部门选派的方式。请各有关省(区、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的学员报名工作,并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于8月30日前传真至我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规划统计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四)培训班免收集中学习、考察、挂职培训费和住宿费,往返交通和挂职期间伙食等其它费用均自理。
六、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规划统计处
联系人:胡大力
电话传真:010— 5919272659192032(传真)
电子信箱:ghtjc@agri.gov.cn
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顾农林霞
电话:0571-85125044
手机:13357178381
电子信箱:361679427@qq.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名 额
| 地 区
| 名 额
|
内蒙古
| 1
| 陕 西
| 2
|
广 西
| 1
| 甘 肃
| 1
|
重 庆
| 2
| 青 海
| 1
|
四 川
| 2
| 宁 夏
| 2
|
贵 州
| 1
| 新 疆
| 4
|
云 南
| 4
| 湖北(恩施)
| 2
|
西 藏
| 2
| 湖南(湘西)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