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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西部乡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挂职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西部乡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挂职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企[2012]1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落实乡镇企业系统援疆、援藏和对口扶贫任务,促进西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更新观念、开拓视野、提高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我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定于10月在浙江省举办西部乡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挂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集中学习,举办经济形势、企业管理、技术创新、文化与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相关讲座;实地考察浙江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和市场建设;深入企业开展挂职锻炼,实地体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二、培训人员

  西部及农业部定点扶贫地区乡镇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学员基本条件:要求本人年富力强,年龄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现任企业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所在企业经营情况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带动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声誉,近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培训时间

  10月9日-11月9日,共5周(集中学习1周,挂职锻炼4周),10月9日全天报到。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培训地点

  集中学习及报到地点: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杭州市文三路555号)

  挂职地点:浙江省相关企业

  五、其他事项

  (一)挂职培训班由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工作和学员的日常管理委托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

  (二)挂职锻炼期间,根据挂职企业实际情况,学员拟任总经理助理或总裁助理等相当职务。培训结束时,学员须提交挂职培训总结;挂职培训情况将反馈给学员所在的省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培训班将开展优秀学员评选工作,同时颁发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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