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实施机构。根据竞赛工作计划对选拔赛的具体安排,在承办选拔赛任务的各赛区(行业部门、集团公司)设立:
(1)选拔赛工作办公室(赛区组委会)。设在承担选拔赛任务的各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部门、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
(2)技术工作组。按照选拔赛项目,成立技术工作组,由本项目领域的专家组成。技术工作组牵头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各行业、各地区推荐,在本项目领域具有较高威望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选中确定。
技术工作组在牵头人的带领下,全面负责竞赛技术和赛务工作。技术工作组下设命题组、裁判组,还可根据项目特点设立检验检测组、设备与技术保障组等。
技术工作组牵头人原则上兼任裁判长,裁判组一般由每个参赛队选派1名裁判员组成。各参赛队于比赛前1个月,将推荐的裁判员具体名单报选拔赛工作办公室。根据赛项要求设立的检测检验组应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检验人员,运用专业的检测检验设备,对选手的比赛结果技术指标进行检测检验。
(六)主要人员条件及要求
1.选手条件及要求。
(1)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信息网络布线、飞机维修、制造团队挑战赛等4个项目的选手须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
(3)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相应的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各赛项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选手具体条件)。
2.技术专家条件及要求。
(1)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
(2)具有本专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参加过至少3次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命题及技术文件制定等相关工作。
(4)担任裁判员的专家应具备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并至少担任3次省级以上裁判员工作经历。
(5)能够阅读本专业的英文资料,具备工作现场基本的英语交流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国内尚未开展过竞赛的项目,可通过相关行业部门(集团公司)或地方推荐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人员担任。
(七)选拔赛组织实施
1.拟定选拔赛组织实施方案等文件。
(1)选拔赛工作办公室负责起草本赛区各选拔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选拔赛项目名称,各项目比赛地点安排,各地区、行业部门(集团公司)报名名额分配计划,选手报名及比赛时间安排,具体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同时,结合本指导意见的选手基本条件,在组织实施方案中提出各选拔赛项目具体的选手选拔条件。组织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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