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基金管理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技术实验室测试指南(2012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人:
为更便于基金管理人开展ETF技术实验室测试,本所改进了ETF技术实验室测试方式,并修订了《基金管理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技术实验室测试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发布的《
基金管理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技术实验室测试指引(2010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基金管理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技术实验室测试指南(2012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配合基金管理人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基金”)产品的技术开发,明确相关技术接口的使用规则,规范基金管理人系统和本所交易系统的联测流程,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指技术实验室测试是指基金管理人通过VPN接入本所技术实验室的测试,暂不包含现场测试、全网测试等其他类型的测试。
第三条 交易所交易基金技术实验室测试内容包括定义文件的上传、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申购赎回、实时行情接收、闭市后数据接收等。
第四条 本指南涉及参与方包括:
(一)基金管理人。
(二)本所基金业务部。
(三)本所技术规划与服务部。
第五条 本指南所指技术接口主要是指基金管理人系统与本所交易系统的接口,基金管理人系统与本所其他系统的接口请参考相应规则。
第二章 技术接口及数据传输规范
第六条 基金管理人与本所交易系统关于交易所交易基金业务的技术接口主要分为两部分:交易系统使用的申购赎回清单定义文件(以下简称“定义文件”)和交易(包括申购赎回)成交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