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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东方杯”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2)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等,以个人、单位或集体名义参加的,可直接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3)每件参赛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限报3件作品。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不负责回寄参赛作品。在取得作者授权后,其作品由组委会负责编入大赛作品汇编。
  (5)参赛作品应未参加过其他比赛,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证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参赛作者应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相关资料在一定范围公开,如:刊登在作品汇编上等。
  2.作品报送时间和办法。
  (1)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甲6号B座909室,邮编:100050;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请注明: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袁洪伟 010-63135009;13366223299
  刘志红010-63135026(传真);13811540154
  电子邮箱:zz-gy@126.com
  (2)作品可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寄出,也可专人送达,和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作品。
  3.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填报“选送作品清单(附件一)”: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2)报“选送作品登记表(附件二)”: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3)作品的影像资料须提交电子邮件或邮寄“参赛作品光盘(一件作品一张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其中参赛的作品如需作者本人提供实物并安装调试的,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四)报送资料要求。
  参赛作品名称应简单、直观、明确,不得出现品牌、商标、型号等附加文字。
  实用新型类参赛作品需以光盘形式提供影像资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资料中要有所改进或设计产品的实物演示、不得出现作者或单位名称,重要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说明;相关设计原理、制作流程等文档资料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创意设计类参赛作品可提交设计方案或作品设计说明书(用A4纸打印)、三维动画演示视频以及能够说明作品的相关图纸。
  (五)对作品设计的要求。
  报送类别不作限定,一件整体设计为一个标准参赛作品。在整体设计、适用程度、技术规范、外观效果和创新性等方面应符合下述要求。
  1.要体现以残疾人为本理念。作品以帮助解决残疾人、老年人对辅助器具特殊需要,提高他们生活质量,更好参与社会生活为出发点,以展示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在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实现功能恢复,残疾康复等方面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为目标。
  2.要充分考虑使用对象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创新设计的作品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参与社会等方面实际需要,既要考虑部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特异性方面的特殊要求,也要考虑作品适用面。
  3.作品要具有推广和实用价值。所有作品在原理、方案、结构、造型等方面体现创新性、安全和可靠性、科学性的同时,应具备实用性,有推广价值。
  ·参赛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一)作品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大赛评审规则,组织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包括残疾人代表)进行评审。
  1.评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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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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