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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召开远海、近海航行货船救生设备配备修订方案研讨会的通知

全封闭救生艇

气胀救生筏 *

救助艇***

附加救生筏

(存放间距>100m)

总容量(%)

每舷100

100(可舷对舷转移)

   1艘

(不计入总容量)

  1或2只(见(5))

(不计入总容量)

300

每舷100(不可转移)

400

                     或

自由降落救生艇

气胀救生筏 **

救助艇***

附加救生筏

(存放间距>100m)

总容量(%)

   100

  每舷100

1艘

(不计入总量)

  1或2只(见(5))

(不计入总容量)

  300


  * 应视登乘位置距最轻载航行水线的高度,按本章2.4.1要求配备降落设备。
  ** 每舷至少配1只气胀式救生筏,其容量应能容纳船上总人数,并且至少船舶一舷的救生筏应使用降落设备。
  *** 如所配救生艇符合救助艇的要求,则可免设救助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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