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训对象:省、地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二)课程2:食品安全标准。
1、培训内容: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制定、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等相关规定。
2、培训对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三)课程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1、培训内容: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实施、采样、检验和质量控制,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风险评估基本原则。
2、培训对象:省、地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四)课程4: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1、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案例分析,事故信息报告和事故卫生处置。
2、培训对象:省、地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五)课程5: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1、培训内容:信息管理、报告通报、舆情监测、应对和风险交流。
2、培训对象:省、地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五、其他事项
各地要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经费投入;要注意做好《大纲》与《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中食品安全相关培训内容和经费的合理衔接。
附件:培训课程设置表
课程名称
| 基本内容
| 小时数
| 课程性质
|
专职
| 兼职
|
课程1
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6小时)
|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标准
| 1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 1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管理
| 1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1
| 必修
| 必修
|
课程2
食品安全标准
(1 0小时)
| 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制定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 2
| 必修
| 选修
|
课程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11小时)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采样、检验和质量控制
| 4
| 必修
| 必修
|
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
| 3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本原则
| 2
| 必修
| 选修
|
课程4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1 0小时)
|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处置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案例分析
| 4
| 必修
| 必修
|
课程5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8小时)
|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报告通报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应对
| 2
| 必修
| 必修
|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 2
| 必修
| 必修
|
专职管埋人员:必修4 5小时;兼职管理人员:必修41小时,选修4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