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心脏手术技术规范(2012年版)》和《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心脏手术技术培训管理规范(2012年版)》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适应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发展需求,加强我国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心脏手术技术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心脏手术技术规范(2012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和《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心脏手术技术培训管理规范(2012年版)》(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请遵照执行,并将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医政司。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医院申报卫生部培训基地。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王斐、焦雅辉
电话:010-68792413、68792097
传真:010-68792513
E-mail:mohyzsylc@163.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心脏手术技术规范(2012年版)
一、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心脏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一)适应证。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型心脏病、二尖瓣狭窄或关闭不全、三尖瓣病变、二尖瓣联合三尖瓣病变、房间隔缺损(或联合三尖瓣病变)、室间隔缺损(或联合三尖瓣病变)、动脉导管未闭、原发孔房间隔缺损、部分肺静脉异位畸形连接、房颤、心脏肿物、心包疾病、纵膈肿物、心外膜起搏电极植入等。
2.身高>135cm,体重>30kg。
3.肺功能、血气分析、胸片和气道检查正常,可行双腔气管插管和耐受单肺通气;体外循环下机器人微创心脏手术对肺功能要求较低,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大于60%、血气分析正常的患者一般可耐受手术;轻中度脊柱畸形、轻度胸膜粘连不影响麻醉及手术实施。
4.肝、肾功能和凝血功能正常。
5.无双下肢股动脉、股静脉、右侧颈内静脉狭窄或畸形。单侧下肢股动脉和股静脉病变影响体外循环建立时可选择对侧股动静脉。体外循环下手术时,无严重的升主动脉粥样硬化、钙化。
6.其他同常规开胸心脏手术适应证。
(二)禁忌证。
1.患有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低于60%、吸氧后(氧流量4L/min)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70mmHg、二氧化碳分压大于50mmHg,不能耐受单肺通气者。
2.严重的胸廓或脊柱畸形影响双腔气管插管或手术操作。
3.重度患侧胸膜粘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