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证券简称:华安石油,证券代码:160416)2012年5月2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二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自上市首日起,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2.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同意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二个交易日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Ⅰ”中揭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